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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18 21:59 来源:证券日报网
本报记者 田鹏 4月18日,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*ST普利”)股票及可转债做出终止上市决定。这一决定标志着*ST普利在资本市场的历程即将画上了句号,同时也再次彰显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“零容忍”的坚定决心。 根据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查明的事实,*ST普利2021年、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在这两年间,公司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合计达6.69亿元,而该数值占这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.83%。 因此,*ST普利股票触及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“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,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,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%”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条标准已在上市规则中明确多年,并非2024年4月份新增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。随着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,其可转债也依规同步终止上市。 对财务造假“零容忍”一直是鲜明的监管立场。2024年4月份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“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,严肃整治财务造假、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”“严格退市执行,严厉打击财务造假、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”。同年7月份,中国证监会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》,围绕财务造假提出一系列具体安排要求。 与此同时,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,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。2025年3月21日,中国证监会表明态度,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,行政处罚、强制退市并非终点,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、立体化追责。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,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。 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,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,综合运用支持诉讼、示范判决、专业调解、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权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同时,证监会也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,以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 此次*ST普利的退市,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的体现。未来,随着全方位、立体化追责机制的不断推进,资本市场有望迎来更加健康、有序的发展环境,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。 (编辑 才山丹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