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 | 中 | 大 |
2022-11-22 18:46 来源:证券日报网
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维护经营者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切实解决监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,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,2022年11月22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,拟完善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规则。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作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基础性法律,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。随着新经济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的层出不穷,利用数据、算法、平台规则等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亟待规制。 据介绍,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规则、对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补充完善、新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、完善法律责任。 例如,在完善数字经济反不正当竞争规则方面,修订草案结合数字经济领域竞争行为的特点,针对数据获取和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、利用算法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以及阻碍开放共享等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详细规定。同时,考虑到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复杂性,规定了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考量因素,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和执法的规范性。此外,还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加强竞争合规管理的责任,推动反不正当竞争的社会共治。 在新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方面,新增损害公平交易行为和恶意交易行为。草案对目前较为典型的损害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类型化,列举了“二选一”、强制搭售等六类行为。同时,针对故意实施恶意交易,触发其他经营者受到相关规则惩戒,从而妨碍、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归纳列举,予以禁止。 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正式施行,于2017年、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。 (编辑 屈珂薇 于德良) |